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河南新腾飞铸钢有限公司年产八万吨重型铸钢件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新发改环资〔2023〕2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