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流程:

石灰石:按照资源情况了解---送小样(5kg)---开户考察---纳入正式供方的流程进行(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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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开发要求:

  • 必须是具备石灰石开采的生产企业或贸易公司;
  • 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 具备汽车(国六及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发运能力;
  • 具有相关企业资质;
  • 原矿来源稳定,设备正常生产运行,能够提供近期销售业绩证明;
  • 具备石灰石常用指标检验、分析能力;
  • 现场考察打分符合要求。

 

      三、质量要求:

1.石灰石

CaO

S

MgO

SiO2

P

水分

粒度<10mm

粒度>40mm

≥51%

≤0.060%

≤5%

≤3%

≤0.04%

≤2%

≤5%

≤5%

注:石灰石中的杂石等杂质应拣出,应新鲜、干燥不得混入外来杂物。

2. 石灰石(峰峰组)

CaO

S

MgO

SiO2

P

≥51%

≤0.030%

≤5%

≤3%

<0.02%

水分

粒度<20mm

粒度>40mm

最大粒度mm

杂质率

≤2%

≤5%

≤10%

60

≤3%

注:1.供货点应具备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出具的奥陶纪中统峰峰组(O2f2)熔剂石灰岩的勘察报告。

2.石灰石中的杂石等杂质应拣出,应新鲜、干燥不得混入外来杂物。

 

太钢采购中心为实现与石灰石供方互利共赢、优势互补、携手共进的发展目标,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供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实力、讲诚信的石灰企业前来报名。征集日期至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

汤先生  电话:0351-2136099  邮箱:gvup@qq.com

赵女士  电话:0351-2136359  邮箱:zhaojuan@tis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