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

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