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和《关于规范稀土投资项目核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7〕127号)要求,现将金蒙稀土4000吨REO/年钕铁硼废料回收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

1.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4000吨REO/年钕铁硼废料回收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的请示

2.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产能核定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行业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