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市监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的通知》,从完善存量房交易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强化存量房交易信息共享制度、加大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存量房交易资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市此次明确,该市存量房交易将统一归口市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充分发挥新建商品房市场与存量房市场良性互动,满足多样化合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