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务院发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强化用能保障。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挥地方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制定降低制造业企业用地、用能、用工、物流等成本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