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2日消息,上海印发《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其中提到,加大外资研发中心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为外资研发中心与金融机构搭建对接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通过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享受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对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外资研发中心在中国上市募集的资金(不含超募资金),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研发投入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要求。

《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还提出,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标准规范。鼓励外资研发中心通过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提高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数据安全要求的标准或最佳实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便利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依法制定需要纳入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和重要数据目录,清单和目录以外的数据出境,不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附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