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快推动全省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

《若干措施》明确:

1.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的应用。

2.加强对相关老旧车辆在检验、维修、使用等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3.支持市(州)开展换电、燃料电池汽车项目的试点示范。

4.各有关部门和市(州)结合实际,加快出台支持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引导中重型货车新能源化,并要率先在成德眉资都市圈区域取得突破。此外,还要针对相关车辆,出台省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这将进一步降低新能源商用车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营造更好的推广应用环境。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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