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28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公布“卖旧买新” 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显示,活动时限由2023年12月22日到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在沈阳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