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文称,已联合当地住建部门印发通知,建立以城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监管分局与当地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参加的会商平台。研究制定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的落实办法、实施细则,及时共享各部门信息,定期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对房地产项目逐个甄别研判,提出可给予金融支持的项目清单。督导银行机构锚准“五个基本条件”,做好审核把关,合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加强案例宣传,充分保障协调机制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