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今天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重点强化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实施应急减排。通过采取优化治理设施、工艺、运行状态等措施,实现火电、垃圾焚烧、钢铁、水泥、玻璃、化工、石化、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排放大户科学、有序、深度减排,减少污染过程期间NOx、VOCs排放。上风向地区要注意加强区域的NOx、VOCs联防联控,减少区域传输。

2.除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抢险作业等施工工程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夜查,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天候走航,对重点化工园区、企业集群以及涉“两苯两烯”等活性物种排放企业,增加走航监测和无人机巡查频次,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工段,依法依规处理,全力压降污染负荷。

4.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道路保洁,在重点区域、主要交通干道等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雾炮、冲洗、洒水等设施,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浓度,切实保护群众健康。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5.重点企业及时合理调配车辆运输,全部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6.一旦区域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