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转型升级优特精品钢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炼铁)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电话:0471-4825208

附件:

1.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转型升级优特精品钢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炼铁)产能置换方案

2.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公告的请示

3.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转型升级优特精品钢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炼铁)产能置换方案评估报告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