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

为严格煤矿劳动定员管理,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从源头上防控群死群伤事故风险,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矿安〔2023〕129 号)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省应急管理厅、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实施细则》,经2 月1 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