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发布《优化调整的房地产政策通知》,涉及购房补助、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化生育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房票政策、试点现房销售等21条措施,自2024年2月5日开始施行。

《通知》明确,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对购买常山县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及按揭贷款的个人(新认购业主),限定前300套,依网签时间先后顺序给予购房补助,先到先得、定期公布、达限即止。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给予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使用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农民集聚券抵扣的部分不再享受本购房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