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省经信厅关于《宜昌福龙钢铁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方案公告》(〔2023〕年第2号)和《黄石新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3座100吨电炉冶炼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2023〕年第6号)要求,宜昌福龙钢铁有限公司已完成1座70吨电炉的拆除,并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省级验收。

特此公告。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