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东北能监局印发《东北区域电力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其中,《东北区域电力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提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结合东北区域电网运行需求和特性,对有偿辅助服务进行补偿和分摊。现阶段,有偿服务的补偿费用主要由发电侧并网主体分摊,后期结合各省实际与实施情况逐步将新型储能、市场化电力用户纳入补偿费用分摊范围。

附件1: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pdf

附件2: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稿).pdf

《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