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焦炭产能拆除(封停)验收办法》要求,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已封停的2座5.5米65孔焦炉装备全部完成拆除工作,现予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15—5906561
附件:拆除焦炉明细表
所在地 |
企业名称 |
拆除焦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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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型号 |
座数×孔数 |
产能(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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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区 |
唐山市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 |
SCD55-08 |
2×65 |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