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发布《克拉玛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涉及契税优惠、提取公积金等20项措施。

对2020年1月1日以来首次在本市就业并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按本科(具有学历学位双证)及以上毕业生1万元、大专毕业生0.8万元、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待遇按照人才政策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