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阳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各县(市、区)对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按照单次置换数量进行阶梯递进奖补,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支出按照不超过30%给予奖补。在省级财政奖补30%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各区实际财政支出按不超过20%给予奖补。

鼓励各县(市、区)发放家用电器、智能电子产品、家装、家居、家纺、农产品和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券;对促消费活动中的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进行补贴,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按照不超过30%给予奖补。在省级财政奖补30%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各区实际财政支出按不超过20%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