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发布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航空港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针对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及重点企业员工、军人军属等给予购房补贴,此外,还给予购房税收补贴等支持措施。

其中,经河南省、郑州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航空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经郑州市、航空港区认定的产业人才,在航空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总购房款2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