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20时,马鞍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

根据省气象台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污染传输影响,马鞍山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持续3天及以上;根据《马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马政办〔2020〕23号),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26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要求如下: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2.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强制性减排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落实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对未列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行业,相关生产线停限产比例达到20%以上;

2.城区禁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4.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加强矿山、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

5.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6.停止渣土运输作业;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7.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8.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