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1年。对经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方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

在县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在县城区内购买商品房开发小区地下车位,签订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县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对在攸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首次在县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不受单位、年龄、毕业时间的限制,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和发放,县财政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