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三江新区主城区(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范围内参与补贴活动的在售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实施细则中购房补贴、落户人员购房补贴、团购补贴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31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借机涨价,哄抬房地产市场价格,也不得借机大幅降价,扰乱房地产市场。凡有哄抬房价和大幅降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强制退出购房补贴并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