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江苏省工信厅作为整改责任单位的第六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苏环督改办〔2022〕3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两高”项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2021年江苏省上报“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20个,其中17个存在设备能效不达标、未批先建、污染物区域减量替代未落实等问题。截至此次督查时,仍有徐钢集团高炉装备技改升级产能减量置换等4个项目没有完成省里下达的整改要求。

二、责任单位

徐州、连云港、盐城、宿迁市委、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验收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完成徐钢集团高炉装备技改升级产能减量置换等4个项目整改工作。

五、整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徐钢集团高炉装备技改升级产能减量置换项目变压器设备已全部更换完成,达到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的一级能效等级。

(二)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已落实煤炭指标,并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三)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5#、6#机组)已于2023年1月31日取得项目核准文件,于2023年6月26日取得节能报告审查意见,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环评审批文件。

(四)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光学膜高功能性聚酯膜项目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规定,落实了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替代来源,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

六、对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

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4家单位已完成问题项目的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3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监督电话:025-69652916、69652803

电子邮箱:wangyin_613@163.com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