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12月7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北特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5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沙钢集团”),转让价格为9.3元/股,转让总价款23.34亿元。抚顺特钢12月7日收盘价为9.69元。

抚顺特钢为我国高温合金及特殊钢领域龙头企业,始建于1937年,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我国东北地区唯一的特殊钢行业上市公司。

2017年,因其控股股东东北特钢出现债券违约行为且丧失清偿能力,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破产重整,重整后东北特钢实控人由辽宁省国资委变为锦程沙洲,最终实控人为沈文荣。目前,沈文荣旗下的锦程沙洲持有东北特钢42.68%的股份,另通过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北特钢1.15%的股份。

重整完成后,抚顺特钢盈利能力持续改善。目前公司以“三高一特”(高温合金、超高强度钢、高档工模具钢、特种不锈钢)为核心产品,是国内航空发动机及其他军工生产企业的优秀供应商。今年前三季度,抚顺特钢实现营业收入62.74亿元,同比增长9.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同比下滑5.58%。

沙钢集团表示,此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为了帮助东北特钢解决资金问题,并基于看好抚顺特钢未来发展前景而做出的交易安排。

抚顺特钢称,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受同一实控人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东北特钢,实控人仍为沈文荣。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