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新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97号《关于“以源网荷储为强工业契机促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甘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厅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源网荷储不仅能促进发用两侧负荷的协同互动,还能有效缓解清洁能源消纳矛盾,提高电力系统新能源利用率,实现清洁能源产业逐步壮大。当前,我省新能源装机占比已达56%,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不仅能够提高河西等新能源富集地区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减轻电网调峰、调频和大范围远距离调度压力,还可有效降低工业企业用能成本、保障绿电供应量,实现电源、电网、用电企业多方受益。收到委员建议后,我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省电力公司、发用电企业专题研究,按照委员提出的建议,对涉及我厅职能进行逐项梳理,对涉及其它部门的事项,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细化完善,形成了最终答复意见。

二、答复内容 

(一)关于“为有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水平和利用率。”的建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2023年4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甘肃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发改能源〔2023〕224号)。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认定、项目审批、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运营管理等环节工作,提出了项目建设不受新能源指标限制,负荷原则上应为新增用电负荷、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不向电网反送电等规定,相关项目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全面开展“源网荷储”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新能源就地、就近、就负荷消纳。

(二)关于“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的项目、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以及循环化改造项目等,应优先支持配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使企业具备更强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建议

近期,省委省政府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甘肃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明确鼓励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大数据中心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因地制宜通过源网荷储、新能源自备电站、微电网等形式就近就地消纳绿电,形成绿电高地,促进企业用能绿色化、低碳化。省工信厅也将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按地区和用电规模探索建立新型供电模式。对于地处风光资源富集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虚拟电厂”或“源网荷储”模式,在加大新能源消纳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对于中部不具备新能源建设条件的工业企业,鼓励与新能源发电企业联营共建,提升新能源交易电量,并充分利用新能源大发时段平价填谷、高峰高价时段削峰获取收益的市场规则,改变传统用电方式,通过荷随源动降低用电成本,助力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三)关于“鼓励电解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直接消纳光电、风电、水电等绿电进行生产制造,使新能源电力实现就地消纳,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低碳、零碳发展,走出一条以新能源带动工业发展的新路子。”的建议

省工信厅作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牵头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求,积极推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努力通过现货市场提升高载能企业新能源消纳能力。2021年5月,正式启动双边现货市场试运行,纳入电解铝、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94户高载能企业进入市场,引导最大用电负荷由晚高峰18时转移至中午11时,削峰填谷负荷200万千瓦,负荷曲线更加适应新能源发电和高载能企业用电特性,增加了全网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了高载能企业绿电利用率。目前,全省高载能企业用电量中,新能源电量占比已达到25%以上。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致力于构建新型电力体系,推动“双碳”目标实现,促进全省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工业发展的关注、关心,我们将充分吸纳各方的意见建议,尽职尽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共同为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单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力处

联 系 人:王建    联系方式:0931-8929293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