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806号(工交邮电类256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健全完善新能源项目规划开发机制,加强跨区外送和就地消纳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新能源电价形成机制,加大新能源发电技术攻关等问题进行了答复。

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方面,国家能源局明确表示:

一、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相关文件,指导地方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提出“十四五”期间完成灵活性改造2亿千瓦,提升灵活调节能力3000万—4000万千瓦。

二、加快抽水蓄能建设。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抽水蓄能发展目标、任务、项目布局和措施,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产抽水蓄能装机4579万千瓦,核准在建规模超过1.2亿千瓦。202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组织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有序开展新增项目纳规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发展。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新型储能发展目标、主要原则和任务,要求加强对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跟踪评估。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规模超过1733万千瓦/3580万千瓦时。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深入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加快条件成熟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来源:长时储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