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安徽省宣城市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通知要求,支持外来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非宣城市户籍居民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