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实行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内黄县全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且已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不包含零税率发票和不征税发票)和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凡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9日办理契税申报,经县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且符合补贴范围的,由县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纳契税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其中新购住房按20%的比例给予补贴;二手房和商业房产按15%的比例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