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落实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告。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不含合浦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群,均为本通告的补贴实施对象。

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房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上述商品住房均不含垂直分户住房),并缴纳契税后,可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补贴。补贴申请时间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