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招商轮船发布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招商气运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2艘LNG运输船舶长期运输协议的议案》,同意招商轮船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招商气运”)与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国事”)下属子公司签署2艘LNG运输船舶25年期长期租用协议,授权招商气运董事签署相关协议。

公告称,11月7日,招商气运与中石油国事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2艘17.5万立方米LNG运输船舶25年期的《长期运输协议》,期租价格参照目前第三代LNG船的市场运价水平确定。

据了解,这两艘LNG船由招商轮船于2022年12月在大船集团下单订造。该型船由大船集团自主研发,船舶总长299.7米,型宽46米,型深26.2米,设计吃水11.5米,设计服务航速为19.5节,货舱总舱容17.5万立方米。采用GTT专利公司的Mark III Flex型货物围护系统,设置4个货舱,液货系统仅用于LNG货品运输,同时配置再液化系统。

招商轮船表示,目前,招商气运和公司与中远海能合营的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CLNG)大部分LNG船舶已签署长期期租合约锁定收益端(包括货源与运价)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锁定大部分LNG船舶的长期收益和投资风险,符合公司聚焦外贸油气、干散双主业的发展战略和清洁能源船队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和转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造弱周期成长型专业航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