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非住宅商品房规划性质变更。公寓或办公性质的非住宅商品房,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将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即日起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备案价。本通知施行前已办理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重新申报可售房源销售价格。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每半年申请一次调整价格。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贵港市辖区范围内(三区两县市)名下无商品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贵港市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广西贵港:支持非住宅规划性质变更
2023-11-02 14:07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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