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能源规〔2020〕122号)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程序和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寻甸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9日-20日组织专家现场考核,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先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最终得分为83.92分,无否决项,考核结果达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现按照云能源规〔2020〕122号文件要求对先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结果(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行业管理处反映,电话:0871-63128336。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