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时间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2019号)等有关要求,各盟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摸底排查钢铁、焦炭铁合金、电石等限制类(装备)企业,上报了2023年度限制类(装备)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公告。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