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把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作为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重点煤炭企业增产保供专项监管和山东省煤炭产供储销体系调研以及信息报送机制建设,督促相关企业在合同签订、煤炭增产、电煤运输等关键环节同时发力,不断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刚性,推动了履约情况持续向好。1-7月,省内煤炭企业年累计履约率超过100%,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07个百分点。近日,山东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督促省内煤炭企业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与省内各电力企业签订电煤长协合同量1600万吨,同比增加160万吨。

二是督促省内煤炭企业加快释放优质产能高效有序组织煤炭生产。山东能源集团建成了15处符合国家智能化示范标准的煤矿,智能开采产量占比突破80%。创新综采架后膏体充填等10余项充填开采工艺技术,累计完成充填开采产量3000万吨。把增加产能作为保供的重要着力点,加大调研指导力度,推动梁家煤矿与地方政府同向发力,实现压煤村庄搬迁,可解放压煤储量1572万吨,延长矿井服务年限15年以上。

三是督促省内煤炭企业优化产品调结构保证电煤运输。进一步强化生产与销售联动、省外矿井与电厂配合,控制重点客户发运节奏,进一步加强与铁路部门、电力企业沟通协调,保证电煤运输工作到位。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为加强电煤保供、助力山东省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贡献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