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合金工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合金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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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主要利用现有的105m2烧结机及配套的带冷机、筛分室等,新建3座45000kAV锰硅合金矿热炉及配套的出铁单元、铁水浇铸单元、渣处理单元、矿热炉煤气净化单元。项目总投资52933.8万元,环保投资178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7%。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烧结系统配料废气、布料废气、机尾废气、带冷筛分废气、带冷机下收尘废气及矿热炉配料上料废气、出铁口废气等均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烧结系统混料废气采用湿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烧结机头烟气采用“电除尘+活性焦脱硫脱硝”工艺进行处理。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和《铁合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指标要求。项目无组织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及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并满足《铁合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指标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烧结净环水系统排水送烧结混料段利用,矿热炉净环水系统排水回用于浊环水系统;浊环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软水依托现有工程,本次新增软水系统排水排入厂区中水管网利用;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排量。项目建成运行后厂区不新增废水外排量。

三、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废:项目除尘灰、废活性焦、浊环水系统污泥等返回烧结系统利用;水淬渣依托厂区现有矿渣微粉生产线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在厂区的暂存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处置去向,不向外环境排放。

四、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源强控制、消声、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