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中提及: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具体如下:

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主体】

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享受条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享受主体】

节能汽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优惠内容】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享受条件】

节能汽车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

2.《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享受主体】

新能源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优惠内容】

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享受条件】

1.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2.新能源汽车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的,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

2.《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