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评价和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为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优良的合作资源,我会将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供应链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

申报企业须为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具体为建筑分包商、建筑供应商以及建筑服务商。

 

二、申报流程

1、请各有关单位下载《建筑业企业(供应链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照《建筑业企业(供应链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见附件2)要求,进行填报;

2、填报完成后,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请推荐单位推荐盖章;

3、将加盖公章和推荐章的纸质材料,邮寄一份至我分会。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8月20日。

 

四、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五、评价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6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付晶晶 陈飞阳 李  琦 蔡春敏

联系电话:

010-62145379/62147823/

62144786/13301367676  

 

附    件(关注原文下载,原为地址搜索微信公众号:中国建筑业):

1、建筑业企业(供应链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2、建筑业企业(供应链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暂行)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小企业与供应链分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