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材料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

1、2023年6月28日下发的《调价通知》(津钢销[2023]-80号)执行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7月25日12:00。

2、2023年7月25日12:00起,所有机组普管、专业管及油井管产品销售价格全部含税上调100元/吨。

3、以上价格执行,以OA 网产品销售价格审批提报时间或线下签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