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17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2022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2;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概况:同步淘汰厂内2#1080立方米高炉,利用2#1080立方米高炉及已拆除的原1#1080立方米高炉的合规铁水产能250万吨,按照1.5:1比例减量置换后,将1080m³高炉迁建升级为1250m³ 高炉绿色低碳项目,换算炼铁产能为115万吨。项目总投资51932.51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涉及新增用地。

根据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1080m³高炉迁建升级为1250m³高炉绿色低碳项目>施工建设情况的承诺》,在升级后1250m³高炉投产前拆除2#1080m³高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