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强调:“充分发挥油气、煤炭、矿产、粮食、棉花、果蔬等资源和产业在全国经济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新疆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培育壮大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积极建设绿色矿业产业集群、推动建设粮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打造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建设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八大产业集群”。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快构建“1+8+N”制度体系。2023年5月23日,牵头起草并报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发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新党发〔2023〕7号),作为指导产业集群发展的统领性文件,并牵头制定油气生产加工和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同时,推动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绿色矿业、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6个行动计划和35个配套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加快释放能源资源潜力和优势,主动对接自治区各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尽快编制出台“八大产业集群”8个行动计划和35个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推动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和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服务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发展大局做出应用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