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国网河南电力辟谣:网传“电费调价表”纯属谣言,居民用电电价政策不变。而在此之前更有传,多个省份电价上调,最高上涨80%的电费,其中河南地区上涨20%。为了解河南地区电价上调情况及电价上调对当地产废企业、废钢基地、用废企业的影响开展本次调研,据不完全调研,统计结果如下:

河南地区居民及生活用电价格未调整;部分地区限电情况仍存,但电价同样未上调;个别地市工商业用电自12月1日起阶梯式上调10-20%。

调查河南该地市某用废铸造厂电价调整前后价格变化,整体电价涨幅12-14%。而当地的钢厂则表示电价上涨幅度达20%。

其实早在9月末,河南发改委便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该意见稿中不仅电费进行了重新的调整,用电的高峰时段、低谷时段等也进行了重新划分,并在高峰时段中划出了尖峰时段,进一步上浮电价。

10月12日,针对全国多地电力供应紧张出现的“拉闸限电”问题,国家发改委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中表示允许电价上浮,最高不超过20%。

10月29日,河南10月15日至12月31日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全部完成改签换签,共有53家发电侧市场主体、86家用电侧市场主体达成交易,成交电量231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0.4534元/千瓦时,相较于河南基准电价上涨近20%,标志着河南“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

目前来看,个别地区的电价上涨对河南市场废钢价格的影响较为有限。但随着电价上涨逐渐向市场端进一步传导,按照平均电价0.6元/千瓦时,上涨幅度20%,吨钢耗电400度计算,电炉吨钢用电成本至少将上涨48元/吨。这对本就利润不高的电炉炼钢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或导致电炉炼钢企业进一步减产,缩短生产时间更集中于谷电时段,从而使废钢需求进一步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