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08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省的一项重大使命,对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能源革命试点主动作为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目标要求不高。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是开展能源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73%”。但《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却将目标上调到80%。即便如此,由于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到2020年下降至80%的目标也落空。

二、整改措施

1.科学合理制定规划。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编制出台《晋中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行动计划》和《晋中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及能源革命规划》,全力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加强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推动能源高效利用。

2.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按照规划和整改要求,加大煤层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及开发利用力度。“十四五”期间,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有计划逐步替代煤炭能源,确保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下降。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山西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完成省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推进重点区域煤炭替代;按照省统一时间安排,全面摸清焦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行业煤耗情况,做好节能减煤,削减非电用煤,减少煤炭消费。

三、整改完成情况

1.落实规划编制,深入能源革命。制定实施了《晋中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行动计划》和《晋中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及能源革命规划》,在《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的框架下,编制《晋中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2年行动计划》,构建新能源发展体系。

2.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截止2021年底,晋中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296万千瓦,占全市发电总装机的比重为32.9%,比2020年提高4.9个百分点。其中风力发电156万千瓦,光伏发电12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5万千瓦。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介休、灵石、寿阳三县整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入选国家试点。

3.细化减煤措施,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晋中市编制实施了《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将减煤指标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2021年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为3333.3万吨,同比减少136.59万吨,下降3.9%。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路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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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