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齐汇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芜湖齐汇铝业有限公司工业铝型材、铝焊接材料及金属模具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212-340221-04-05-424480。

二、项目内容为:项目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蟠龙大道678号。新建厂房15302.7平方米。年产工业铝材20000吨,铝焊接材料2000吨,金属模具250套。年销售额5亿元。

三、拟投产时间:2024年6月30日

四、行业代码:C3252铝压延加工

五、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六、年耗电量约1889.86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约105.57万立方米,年耗水量约1.72万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604.59吨标准煤(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673.15吨标准煤(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248吨标准煤/万元。节能效果:年节约能源消费量105.28吨标准煤(当量值)。煤炭消费量:本项目不使用煤炭。

七、你公司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调整和完善以下报告内容:

1.复核项目能耗及能效指标数据,选用合适的对标标准进行对标;

2.复核m、n值,完善能源消费影响分析内容;

3.复核单位增加值及单位增加值能耗数据:

4.补充完善项目建设方案节能分析评价内容;

八、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我委将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同意变更的意见或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九、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芜湖齐汇铝业有限公司工业铝型材、铝焊接材料及金属模具生产项目节能报告

芜湖市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