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8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线(葡萄牙语:cordoalhasdeaçodealtoteordecarbono)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290.11~627.04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其中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ilveryDragonPrestressedMaterialsCo.,Ltd.)的反倾销税为290.11美元/吨,天津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TianjinChunpengPrestressedConcreteStrandCo.,Ltd.)、天津市盖尔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TianjinGalfaMetalProductCo.Ltd.)、GlobalOverseasGroupCo.,Ltd.、天津市宇恒预应力钢绞线制造有限公司(TianjinYuhengPrestressedConcreteSteelStrandManufa.Co.,Ltd.)、天津市圣特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TianjinShengtePrestressedConcreteSteelStrandCo.,Ltd.)以及其他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均为627.04美元/吨。涉案产品为高碳、高强度和低松弛度的3股或7股钢绞线,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为7312.10.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7月18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外贸秘书处2016年第43号决议,应巴西国内企业BelgoBekaertAramesLtda.于2016年4月2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钢绞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7月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7年第45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钢绞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90.11~627.04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2年7月7日。

2022年6月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2年第30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BelgoBekaertAramesLtda.于2022年3月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