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的请示》(广宁煤储发字〔2023〕18号)及有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列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宁东管发(2023)3号),是宁东基地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也是落实“公转铁”的具体举措。该项目是疆煤入宁战略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强工程,对推动宁东储煤基地建设、增强宁东基地乃至自治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同意建设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306-640181-04-01-674422)

二、项目位于灵武市宁东镇既有太中银铁路梅花井站北侧,接轨于太中银铁路定银线梅花井车站,线路西端于车站西咽喉外侧引出,东端接轨于车站东侧牵出线头部,线路12.23公里;并于车站货场北侧新建装卸站,内设到发线3条,预留4条;快速定量装车线1条,预留1条;翻车机卸车线3条,预留5条;集装箱装卸线1条,预留1条。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沿线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防灾信息设施等。

三、本项目为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的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预测近期(2030年)、远期(2040年)运量分别为1180万吨/年、1380万吨/年。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3.最小曲线半径:300m

4.限制坡度:6‰

5.牵引种类:电力

6.机车类型:HXD2

7.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8.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9.牵引质量:4500吨,5000吨

10.设计轴重:25吨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7879.75万元,由你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3〕20号)、《关于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预审面积的说明》(宁东自然资函〔2023〕104号)、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在梅花井站接轨新建铁路专用线的复函》(太中银经函〔2023〕18号)、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在定银线梅花井站与国铁接轨意见的函》(兰铁科信函〔2023〕114号)等。

六、请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