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8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钢丝(葡萄牙语:fiosdeaçodealtoteordecarbono)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SilveryDragonPrestressedMaterialsCo.,Ltd.)为124.33美元/吨,GlobalOverseasGroupCo.,Ltd.、天津华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TianjinHuashiInternationalTradeCo.,Ltd.)、天津市圣特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TianjinShengtePrestressedConcreteSteelStrandCo.,Ltd.)及其他出口商均为563.77美元/吨。涉案产品为冷拔硬化成型的高强度、圆截面、表面光滑或有凹槽的低松弛或普通松弛高碳钢丝,南共市海关编码为7217.10.19和7217.10.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7月1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40号决议,应巴西国内企业BelgoBekaert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7月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7年第44号决议,对中国高碳钢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124.33美元/吨~563.77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31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BelgoBekaertAramesLtda.于2022年3月7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钢丝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