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快煤层气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印发实施《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操作指引》,明确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填报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煤层气项目备案程序,指导地州和企业做好煤层气备案工作。

下一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服务力度,立足我区煤层气资源优势,以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塔里木盆地北缘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区为重点,实施煤层气项目随报随审,加大煤层气开发利用资金激励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动煤层气勘探开发,为有效改善民生、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操作指引

一、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填报程序

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办理(国家能源局审核备案)。中央企业实施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汇总各油气分公司所报相关信息后,统一在线填报备案内容。其他企业实施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相关信息审查把关后,统一在线填报备案内容。

二、企业申请备案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单位简介、单位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

2.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3.项目投资情况

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5.煤层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投资指标明细表

6.煤层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开发指标明细表

7.煤层气开发产能建设配套项目明细表

三、项目备案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备案要求的申请,当日完成填报;对于备案及附表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日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次日完成填报。积极与国家能源局做好对接,争取国家能源局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申请,在受理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办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四、网上备案操作流程

登录入口: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