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8日对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80立方米高炉迁建升级为1250立方米高炉绿色低碳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项目炼铁产能置换方案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