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4日对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电炉绿色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以下简称联鑫钢铁)进行了公示。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联鑫钢铁有限公司电炉绿色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2日